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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结婚找算命先生根据双方八字择好结婚日子习俗

  • 婚俗
  • 2022-01-17 21:05
  • 指迷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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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云南省地级市,地处云南省西南部,东邻普洱市,北连大理州,西接保山市,西南与缅甸交界,地处澜沧江与怒江之间,因濒临澜沧江而得名。临沧市少数民族众多,民族风情浓郁。各种礼仪习俗种类繁多,今天本文要接着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就是临沧结婚找算命先生根据双方八字择好结婚日子习俗。  
一、临沧结婚习俗传统篇  
1、爱情信物  
“西卡”,是居住在临沧的彝族支系俐米人的表示结婚证物的意思的语言。是个有趣的男女信物,首先由男方去砍一段长约10厘米、直径约1厘米的樱桃树小木棒,还要在上面刻上些能说明男女属相婚配日期之类的图案,女方则要准备一根红丝线。在大喜的日子,将红线拴在小棒上并与新人一起送入洞房,他们就被视为“合法”夫妻了,这个小木棒便是“西卡”,由新人一直珍藏到白头。  
2、谷种  
西盟山佤族青年的求婚方式是比较含蓄幽默、生动有趣,且和别的地方风俗不一样的。若男青年喜欢上了某个姑娘,便会请媒人去姑娘家提亲。媒人会先独自一人来到姑娘家,把男青年的人品、背景等情况都向姑娘的父母作详细介绍,然后告辞而去。第二天,媒人再带着男青年到姑娘家正式进行求婚。  
3、定婚  
男方按照临沧礼仪,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说亲须选双月双日子。在说亲过程中,女方为了维护自己尊严,同时也是有目的考验男方,总是以各种借口,让求婚者多求几次,多数为三次,方能决定婚约。待女方同意后,男方家要选择吉日,带着必要的礼品和拜祭女方祖先的各种用品,到女方家举行定婚仪式,同时男方还要带礼品到各亲戚家认识新的亲戚(俗称认亲)。  
4、你情我愿的婚姻观念  
摩梭人被称为最后一块母系氏族“活化石”,至今依然保留着“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婚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女终身都是在自己的母系家庭中生活的,是由男子的“走”而实现的婚姻。男方晚上就来到女方偶居,次日早晨再回到自己的家中,这样表示双方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有走婚关系的男女都是彼此的“阿夏”。  
5、千奇百怪的迎亲方式  
抢亲,抢亲顾名思义就是未婚男子将所爱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去结婚成亲,这种习俗,临沧的彝族、傣族、白族、傈僳族、阿昌族、景颇族、瑶族等都是有的,但这个都是男女双方家里商量好的一种结婚方式。  
6、过礼  
过礼是临沧地区青年男女双方结婚前给女方送彩礼的一个仪式,男方家找算命先生根据双方八字择好结婚日子(俗称择日、择吉等)后,由媒人带男方和其朋友,在婚期前数月按照约定,带着必要的彩礼送到女方家。同时协商婚期以及婚事有关事宜。作为女婿的男青年,还必须送岳父和岳母各一套衣服面料(俗称“离娘布”)。次日女方家将男方送来的酒肉,设晏请亲朋和村里德高望众的长者。宴席后大家共同商量筹办喜事的相关事谊。  
二、临沧结婚习俗问答篇  
问答1、在临沧结婚要给多少彩礼  
临沧彩礼多在一两万元。  
丈母娘:给小两口添置家电、汽车等。  
在临沧,新婚时的彩礼根据双方的条件,给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正常家庭都是在一万至两万元,家庭条件好一些的,也有给十万块彩礼的。女方父母在收了男方给的彩礼之后,会全都给女儿。也有一些是给他们小两口添置家具、家电等物品的。  
问答2、在临沧结婚要给多少彩礼  
临沧彩礼礼金数必带6和8。  
丈母娘:多半用于装修房子。  
在临沧年轻人中,不少人表示在时下彩礼一般都带有数字6和8,如:26000、36000或者26800、36800等等。结婚一般要看男方家的条件给彩礼的。
问答3:临沧结婚习俗:结婚风俗的流程  
临沧结婚习俗:傣族的结婚风俗习惯?  
临沧结婚习俗:结婚风俗习惯 
壮族婚礼结婚习俗简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广西、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汉语。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不过上次某人姐姐结婚……完全汉化了~~现在N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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