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印相生,合成了解既是七杀格,用印化杀,切记七杀格为主格。
七杀格带印,出于同一个地支,既七杀和正印同根显露出天干者为最佳格局。此既是化杀为印,是属于七杀格顺用的一种。杀印相生,只能单独运用。
杀印相生,不能够在见食神制杀。
杀印相生,更不宜四柱带有羊刃。
以羊刃原本是架杀之神,但是在杀印相生之时,同等印格并入羊刃格之中,一片身旺无救之相。
杀格用印,先决条件是杀、印同在一个地支中所显露出,如此才是名符其实的化杀为权。否则异根所透之杀、印,也只作印扶身的观念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七杀擅长攻身,古人视如猛虎,必要予以制化然后快。虽然是身强杀浅的命造,对七杀最好也要有一定的限制,否则岁运一旦扶起七杀,则随时会招来杀身之祸。
上等杀格,是杀印相生,无财坏印,无食扰印,无官混杀,杀、印、身均有强根,如此则必文武兼备,勋绩粲然,出将入相;
中等杀格,身弱则有印而无财,身强则有财而无印,或财印俱足,但身无根气,或格虽破而原局有救应,如此则格低一等,富贵福寿不能全备;
下等杀格,杀星无根,财星衰弱,或有财食扰印,如此则富贵极小,或虽贵不久。
杀印相生格:是杀格中的上等格局。它用印化煞生身,化敌为友,将杀为我所用。
偏财格用食神的命例,此则从另一个侧面,讨论偏财格用食神,而兼佩印授的四柱干支组合。这种格局配里十分复杂,不只要食神与印授两不相碍,同时要财星与印授两不相碍,只要财、印、食三者都能为日主所用,而且还要三者互不伤害为前提。
用食而兼用印授,能成为贵格者有两种状况,第一是在四柱干支配合中,食印两不相碍;第二是假如用时而兼用官者,则要有来神隐藏,袅神夺食而护官;这样食神可以生财,或食神不能夺官,以财为用,印经能助身。或对去生官,各显其能,各有所用,才干成为富贵格局。
偏财格财用食神命例,如原文所列吴榜眼命造:庚戌、戊子、戊子、丙辰,是属于食与印,两不相碍的格局。
戊土生月子月,子水对星得月令之气势,又得子辰会水,对旺无疑。戊土日主生子月耗泄,虽年支有戌土破定中流,但缺乏以帮身,是为身弱财旺得干支组合,必要有印授赞助为美。喜见时干丙火显露出,印授独清,一能够生扶日主,二能够调候暖局,一箭双雕。
食神庚金虽透。于年干,但中隔两戊,丙火不能伤克食神,食印两不相碍,庚金反而有生财之功,所以可为贵格。
又如所列平江伯命造,壬申、乙已、癸已、辛酉,癸水生于已月、已日,已中丙火为对,戊土为官,然癸水日元,年有壬申,时逢辛酉,虽四月水临绝地,而印旺身强。
月干乙木为癸水食神,而见乙木无根,时上辛金来印夺食,乙木反生已中丙财,所以自当以已中之财,破印为生官为用,也称为贵造。
至于徐乐吾在注中,以为《子平真诠》此节原文,足以淆乱阅者耳目,并对吴榜眼造、平江伯造,多加挑别和非议,但笔者以为不可对沈孝瞻求全指摘,由于命例是为理解释道理,只需能把命学中得道理说的分明,偏财格命例的作用就算是完成了,而且为了阐明道理,想找一个完整与道理相吻合的现成命例,却是很艰难的,所以不可过火苛求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