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算命中“流年”一词是什么意思
如水般流逝的光阴、年华。南朝宋鲍照《登云阳九里埭》诗:“宿心不复归,流年抱衰疾。”
唐黄滔《寓言》诗:“流年五十前,朝朝倚少年。流年五十后,日日侵皓首。”
元张可久《殿前欢·离思》曲:“花落流年度,春去佳期误。”苏曼殊《断鸿零雁记》第一章:“后此扫叶焚香,送我流年,亦复何憾!”2。
旧时算命看相的人称人一年的运气。宋苏轼《次韵子由东亭》:“到处可以闲卜筑,流年自可数期颐。”
《醒世恒言·杜子春三入长安》:“想是我流年不利,故此没福消受,以至这么。”赵树理《小二黑结婚》五:“小二黑从小就聪慧,像那些算属相、卜六壬课、念大小流年或‘甲子乙丑海中金’等口诀,不几天就都弄熟了。
”3、流年就是指所经历的每一年的天干地支,算哪一年怎么样就是看这一年的天干地支跟你命局的天干地支的生克结果来看的。例如某人命中有官,大运又对他有利,什么时候能够升官呢?就要看流年了,假如流年财旺的话,财是生官的,那么他这年就有官升了。
反之当官的人假如走到败运上来了,什么时候丢官呢?也要看流年,假如流年遇伤官,伤官是克官的,那么他这年就会有丢官罢职的事发生。
一:穿堂煞要注意
什么是穿堂煞?所谓穿堂煞就是大门正对后门或是前面窗户正对后面窗户,或是类似一眼看穿房屋的通透型房屋,只要是房子最外围之气口彼此互对中间又无不透光之物体阻隔这就叫“穿堂煞”。
穿堂煞之效应就是气刚入宅马上而出,所以不聚气不聚财。有的人认为这样的户型有利于通风换气,夏天还能有过堂风,十分凉快,实际上则不然,风水讲究藏风聚气,这样的格局,会让气运穿堂而过,往往导致过路财神的情况。穿堂也会导致宅内气场快速流动极不稳定,容易会有血光意外之效应产生。
能够用高大的叶片宽厚植物遮挡或是悬挂桃木富贵鱼化煞,这样既能够尽可能使财气在房屋内停留,也能够调节室内的空气,增加生机,一举两得。
二:房屋阴暗
保证客厅的阳光充足,是最为直接的增旺财运的方法,有蒸蒸日上,财源滚滚之说。阴暗的住房不仅使人心情压抑,也会让人做事畏手畏脚,难有所成。
三:厕所座落于财位或在屋宅中间
财位是最忌污浊之地,而假如厕所正好座落于财位的话,就会影响到主人的财运;厕所处于住宅中心的这种户型也是不行的,由于房屋的中心是住宅的重心,恰如人的心脏,极为重要,中心受污,有碍观瞻,而且秽气极易对流到其他房间,对居住者的健康和财运都会产生影响。
四:房屋财位缺角
缺角的户型建议不可取,假如家中缺角为财位,位理学上都是漏财之屋宅。
但现在一寸土地一寸金的时代,有许多户型特别小户型,都是缺角的。能够摆放泰山石,预防缺角带来的问题。
1.算命先生说我命犯婚姻煞
您的爱情你有着强烈的性欲,性爱态度踊跃主动。
你可能会是一个浪漫的调情圣手,但是自私的倾向也会加深;你略带儿童气,非常是一切事情都不顺其意时,这种倾向更为显然。爱情格言爱就爱了,离就离了,我不负人,但求人也不负我,一旦真的发生了,挥挥衣袖就拜拜。
您的爱情心理你是有实行力的大自信家。你充满自信,对想做的事都有自信成功。
且你会朝目标全力以赴,因有这种个性故不可以忍受懦弱的人,惟有能力强有自信的人才可以与你相配。具领导特质受人信赖,有实力且自信满满,才是你的理想情人。
您的理想对象你的理想对象是威风自信的人。
2.婚煞算卦说我婚煞帮我看看我命里还带什么
我是农历四月二十四八八年的我七点到八间生的,我对想是八七年五月初四,早上一点到三点中间请看您二人八字命理分析:男方与女方八字喜用神恰好互补,两个起到吸引力,易于相处,互相帮助。
女方与男方十神关系上的互补性不强,假如你们已经是朋友,可通过后天的一些措施来补救。如工作行业、方位、颜色、饮食、兴趣、平常用品等。
二位命卦组成“福德”,此为上等婚,可和睦相处,白头到老。(甲方命卦:坎一(东四命)乙方命卦:震三(东四命))二位属相相合,这是很好的组合,两人心心相印,天作之合,安富尊荣。
二人日柱纳音为吉配。会有非常好的婚姻基础。
二位的前世缘分为“友衰关系”,有一起兴趣,但不适合共同投资。二位出生的年月组合比较合拍,能成为好朋友。
3.算命先生说我婚姻犯博婚纱什么意思啊
您的爱情
你有着强烈的性欲,性爱态度踊跃主动。你可能会是一个浪漫的调情圣手,但是自私的倾向也会加深;你略带儿童气,非常是一切事情都不顺其意时,这种倾向更为显然。
爱情格言
爱就爱了,离就离了,我不负人,但求人也不负我,一旦真的发生了,挥挥衣袖就拜拜。
您的爱情心理
你是有实行力的大自信家。
你充满自信,对想做的事都有自信成功。且你会朝目标全力以赴,因有这种个性故不可以忍受懦弱的人,惟有能力强有自信的人才可以与你相配。具领导特质受人信赖,有实力且自信满满,才是你的理想情人。
您的理想对象
你的理想对象是威风自信的人
4.师傅们好,问一下有个算命师傅说我命里犯重婚煞,有懂得能帮我看看嘛
重婚罪是有意犯罪,与当与出生没相关系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性有妻、女性有夫,并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假如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逝,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有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故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