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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结婚合八字择吉赘婿习俗

  • 婚俗
  • 2022-01-23 16:27
  • 指迷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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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又地大物博的国家,而每个地区的风俗习俗都有些许差异。自然,每个地区的结婚习俗也是有所不同的。陕西省安康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承担着“一江清水供北京”的光荣使命和政治责任。安康地处秦巴腹地,汉水之滨,被誉为"西安后花园"。所以在这种文化底蕴丰富的地区,自然也有其独到又精彩的结婚习俗,今天指迷居士算命网就接着给大家分享安康结婚合八字择吉赘婿习俗,一起来往下看吧!  
一、安康订婚习俗传统篇  
1、订婚  
请介绍人。求婚之家,欲择某户女子为婚,先请介绍人到家招待一番。说明求婚之意,于是介绍人奔走双方,发挥媒介作用。  
2、见面  
经介绍人媒介同意联姻者约定时间两对象在男方或其亲戚家见面,经谈话同意,即订婚约。负面时,男方要简单招待,双方主要亲戚要参加,参与意见,谈话后,两人要互赠礼品(男给女一身衣服和四样礼,女给男方礼品稍轻)。如对方收礼,就表示同意,否则就有问题。  
3、看屋  
近年来兴起了女方到男方家年看屋的规矩。看屋时,女方的主要亲属要陪同,男方要设像样的宴席,要给女方比见面时更重的礼物,至少一身好衣料。如男方不同意看屋,需将看屋的花费折成现金给女主,纯属一种礼之举。  
4、扯衣服  
看屋之后,介绍人即与双方协定给女方扯衣服的数量、花色、时间、地点、以及动什么人行。这天,男方主婚人与介绍人同女方去的人进县城,一般扯四至六身(每身2件。每件7-9尺)的衣料,十身、八身不等,至少要花二三百元,多者千二八百。解放初多买布料,现在以毛料、绸料为主。除衣料外,还的鞋、袜、围巾、毛线、提包等。扯衣服完毕,一行人还要到饭馆进餐,叫上十个八个菜,花上百元。农村人常为扯衣服犯难。  
5、坐喝  
渭河北人叫“吃酒席”,渭河南人叫“过礼”,民间人贬之为“抄,抄,抄”,意谓“吃,吃,吃”,坐喝之礼仪非常隆重。这天,男方要杀猪、宰羊,备齐鸡、鸭、鱼、肉,请厨做菜,搭棚待客,房上架高音喇叭等搞得排排场场,以示富有。男方亲属应邀带礼品赴宴,女方通知族门、乡党、亲戚扶老携幼来坐吃媒席,以表示赞同,普通坐喝,待客七八桌,多者竟达二十多桌,上菜二三十道,其程序是:  
(1)进门先喝茶,佐以糕点,干果,有四碟九盘者,亦有十一花(九大盘上架四小碟)。  
(2)吃先饭,以吃臊子面居多数,专请村中巧妇操作,要达到:“溥如纸,细如线,下到锅里莲花转”,臊子有猪肉、羊肉、鸡丝等。  
(3)两顿饭:先喝酒,再吃饭。喝酒时,开始出盘摆八个或四个菜,然后边饮酒边上菜,山珍海味、五花八门。饮中,男对象由女家一人领上女方客人逐一敬酒,叫认女婿,女对象则由男方一人领上给男家人敬酒,让其认媳妇。酒过三巡。介绍人将男方为媳妇所备衣物和客人所赠之礼品,入在大盘内,呈于女家主婚人面前(包括事先约定的婚礼现金,用红纸封好)当面交付,如无意见,即完成订婚(过礼)任务,酒后吃饭,一般是一盘端,九个菜带馍。现行订婚礼,大体分为“仁义亲”240元,“普通亲”360元,多于以上者为“高价亲、。过礼后,每逢四时八节,末婚男女要互送礼,男方之礼重于女方,女方来男家送节礼叫回门,男家盛情接待。  
6、择吉  
即选择吉期结婚,乡下叫合日子。男方欲娶,经媒人说通女方后,请先生推算吉期。首先看男、女属相的“利月”、“败月”,有一首合婚“利月”谣:“五、七迎鸡免,二、八虎与猴,三、九蛇共猪,四、七龙与狗。牛羊五、十、一,六、腊鼠马走。”其次,选择吉日、吉时,除一述讲究之外,还忌讳择吉时寡妇和四只眼(孕妇)的人接近,怕冲了“喜”等。今天此种陋习逐渐减少了。  
二、安康结婚习俗传统篇  
旧时的婚嫁,在程序上遵循“六礼”之规,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几千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六礼”的表现形式在安康地区虽然发生了某些变化,但基本内涵没有大的改变。安康婚俗基本上沿袭此制。  
订亲又称订婚、订媳妇,是婚姻程序的第一步。订亲分为请媒人、拿八字、过门三道程序。  
请媒人是男方有意某家女子时,便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备礼前去求婚。旧时,安康各地的早婚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在边远山区和农村,一般当男孩长到十三四岁时,父亲便开始操心其婚事。现在大多是20岁左右。当地称媒人为“红爷”或“红娘”、“媒婆”。  
拿八字是旧时“六礼”中的“问名”。求婚后男方托媒人前往女方询问姑娘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即出生的年、月、日、时。这一程序在安康叫“放八字”,也称“放口”。女方将姑娘的生辰八字庚贴,写在红纸上交给媒人,转交对方。男方拿到“庚贴”后,连同儿子的生辰八字,请算命先生卜算,看男女生辰和属相是相生还是相克,叫“合八字”,也称“合相”或“合婚”。若相克,则不能“合婚”。  
过门是提亲后,八字又相合,由媒人引导,父母、兄妹和亲族叔伯等陪同姑娘前往男方“看家”,当地叫“过门”、“踩门户”。实际是女方对男方家庭状况,如住房、家具、家境、贫富程度等的实地考察。“过门”之后,女方走时,男方要送一些礼物。如果女方接受,表明女方对男方家庭较为满意;如女方推辞不受礼,则表明女方对男家不中意,婚事也就不便再提了。“过门”这一程序在有些地方是男方到女方家去,由媒人引导,带上“合婚礼”到女家去,女家以礼招待之后,姑娘与男方相见。见后,若男女双方满意,便让姑娘给男方来的客人,一一敬茶,谓之“端茶”。之后,由男方母亲亲自给姑娘带上耳环,临走再送给姑娘红包和礼物。如男方看不中,便不给女方什么礼物。旧时,不少地方保持古老的“纳吉”习俗,男女双方不直接见面,姑娘只能躲在屋内从门缝看女婿的长相;男子只能根据女方兄弟姐妹来推测姑娘的容貌。即所谓:“穿衣裳看袖子,说媳妇看舅子。”  
认亲是男女双方同意之后,举行订婚仪式,然后男方带礼物,在媒人的带领下,去女方家拜认直系亲属,为“认亲”。  
接亲又称接媳妇、娶亲。是婚姻程序中极为重要的程序之一。它包括“过报日”、“过礼”、“迎亲”、“发亲”、“办喜事”、“闹房”、“拜客”、“回门”等程序。  
报日,也称“送日子”。正式订婚之后,双方便为儿女婚嫁做积极准备。婚期一经择日决定,经女方同意后,便由男方以“喜贴”形式将结婚日期及彩礼,请媒人或亲朋送往女家通报。彩礼旧时包括姑娘结婚时用的衣料、被褥、布料及四色水礼之类。“报日”在“六礼”中叫“请期”。“报日”一般在婚期前一月左右通报对方。  
过礼是临近婚期时,男方要在完婚前一天,即女方“花宴酒”之日向女方家送礼物。这种“过礼”,除送两块肉(俗称“礼吊”),两瓶酒、四色水礼而外,还有衣服、床单、首饰、化妆品和离娘帕子(一匹丝织黑帕,现在叫离娘布)等,装入专供“过礼”用的“抬盒”内,用红纸垫入盒底并用红纸条封盒,一边在红纸上写上“封盒大吉”,另一边写“开盒大吉”,由两人将盒抬上,再由媒人和下书先生(选识字、懂礼、能说会道、熟悉民俗礼节的人担任,也是男方的全权代表)带上婚书、请贴以及红包礼(开盒礼、填庚礼、餐厨礼等)前往女家。下书先生将写有“满门请”的请帖和红包礼等交给女方家长,并请女方开盒(给开盒礼),摆出彩礼请女方亲友过目。女方要找一位能言善辩的己亲与下书先生“舌战”,若女方的一些要求男方在“过礼”时未能满足,缺这少那,第二天就不能按时发亲,下书先生代表男方作一些让步,并答应立即弥补。如果下书先生能言善辩,许多问题也就代解了。女方招待男方“过礼”之客,并由女方填写婚书的“庚书”(交填庚礼),由下书先生带回男方。女方要将“过礼”的两瓶酒留下一瓶,换上一瓶水,放入抬盒返回男方。  
婚期前几日,新郎带厚礼(启媒礼)到媒人家请媒人来男家款待,帮办喜事,并由下书先生作陪,谓之“启媒”。迎亲前一日,宴请帮办喜事的人员和己亲厚友,名为“支客”。婚期这天,男方一切准备就绪之后,由下书先生携红包(迎亲礼、祝神礼、梳妆礼、上轿礼等)和四色水礼,带领抬嫁妆和迎亲人员一同到女方家接亲。  
洞房铺床,一般是婚期前两天夜里,选一名儿女双全、聪明能干、有福气的中年妇女铺床,边铺边念词:“铺床,铺床,枕头鸳鸯;先生贵子,后生姑娘;今年生一个,明年生一双;打开红罗帐,一股桂花香;自从今年起,地久又天长。”床铺好之后,在婚期的前一天晚上,还要选两个有福、全命的人(指上有父母、下有妻室儿女的人)在新房睡觉,谓之“烘床”或“暖床”,象征新人有福、全命。  
酬客,又叫办喜事。结婚酬客叫过红喜事,又称办酒席。结婚这天称“正日子”,要设宴款待亲朋和女方送亲的上亲。酬客多有讲究,全过程由总管、支客(又叫执客)张罗安排。  
安康旧俗结婚三天喜事,结婚头天请“支客”,为招待帮忙的和男方己亲,不做席,饭菜比平时丰盛;结婚这天为“正日子”,即酬客,上亲、己亲厚友、朋客(朋亲),酒席筵请,十分隆重;第三天为“圆饭席”,和正日子一样丰盛,只招待上亲、己亲。一般朋客不再招待。现在城镇婚礼从简,一般是一天喜事,不搞“圆饭席”。但在山区农村,仍还有三天喜事办“圆饭席”的。现时,城镇多在饭馆、宾馆包席,发请帖请客赴宴。农村仍请厨师在家里备办酒席。  
拜客,又叫“开拜”。旧时多在结婚的当天晚上进行,在堂屋正中设一香案,焚香燃烛,地上铺一红毯,由新郎新娘立于屋中,叩头拜客。此礼由支客主持,受拜者是己亲内戚。受拜者坐于上方椅子上,除首受拜父母、祖父母之外,其余受拜的人要送给新郎新娘礼钱,名曰“受拜礼”,但新娘必须送给事前准备好的受拜者一件回礼,如鞋子、袜子之类。每拜一个,端盘子的就上前接礼,也用盘子将回敬礼端给受拜者。  
三、安康完婚习俗  
安康地区的完婚也叫嫁娶,乡下人称娶媳妇,旧的婚礼很复杂、很讲究,其主要项目有:  
迎新准备请执事:即请主持婚社仪式的人。  
请礼笔:即请收礼先生,于前一日书写喜联(在门、洞房门),结婚之是收写礼品名单。  
请“宾相”:乡下人叫请相客。男方请宾相,女家请扶女(或称侍女)。“宾相”要选年龄与新郎相当,关系好,且家庭条件好(谓有福的人)的已婚者2人提任,任务是陪伴新郎参加婚礼仪式。  
请厨师(包括做菜的红案师傅和蒸馍的白案师傅)。  
请跑乱:即请族人、亲友专司勤杂工作,如借家具、搭棚、买东西、烧水、招待等。请乐人;即叫“龟子”(民间乐队),有三口、五口、八口之分。  
钟鼓乐之,奏乐助兴。凭轿:轿分红轿(花轿)、绿轿(蓝轿)两种,皆木制,长方形,双杆,顶如方盖,厢长5尺,宽3.5尺,高5尺,上有顶,底有平板,开前门有帘,轿内设一坐,两轿杆长1.2丈,四人抬。红轿用红布作帷,花轿为雕花彩帷,绿轿以绿布或蓝布作帷。顶呈锥形,上雕“麒鳞送子”,四角吊红色绣球,四臂刻八仙人物。  
四、安康结婚习俗现代篇  
1、择正日  
在陕西安康结婚当天的好日子被叫做“正日子”,正日子一般都是由新郎家选择,而非正日子也叫“待客日”则是由新娘家定,一般待客日要比正日子早三至四天。待客日当天准新郎官要在新娘家呆上一整天,招待女方家的亲朋好友。女方家长要在当天婚宴酒店大摆宴席,招待所有来宾。新郎新娘穿上礼服,主持人司仪嘉宾代表上台发表讲话,也算是先行嫁了一把,新人还需要给每位来宾敬酒并收女方亲朋好友的礼钱。散席后新郎就要回到自己的家中,等到结婚那天才可以见新娘。  
2、吹唢呐  
结婚当天千年的唢呐还在吹,现代的音响也隆隆地播放,不放秧歌调,放婚礼进行曲,放得次数多了,已经听不出洋味了。  
3、换踩堂鞋  
一般由新娘妹妹完成(没有妹妹也可其他同辈或晚辈亲属代替),新郎将新娘抱上车,新鞋下面铺一块红布,妹妹给新娘穿完鞋后把旧鞋收起新郎赏妹妹换鞋钱。  
陕西安康结婚风俗农村  
4、双方家长婚宴上讲话  
有的家长这一辈子可能是头一回站在麦克风后面,面对着这么多人讲话,紧张,却又兴奋,生怕讲得不透彻,便要多说一些。下面的人正襟危坐听上半天,听出大部分都是一些美好的幸福吉祥的祝福话,祝福小两口恩恩爱爱,白头偕老。但细一听,其中也有针尖儿对着麦芒儿。男方家长祝愿儿子勤奋体贴,善待妻子,孝敬岳父岳母,女方家长也希望女儿能够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得到男方家长的喜欢,其实这话也是说给对方听的,不外乎双方老人都对这个新成立的家庭是否结实深怀忧虑。台上的人哲学家般满怀忧患,忧患之余也不忘了对所有的来宾表示感谢。  
五、安康结婚习俗问答篇  
安康结婚习俗:陕西安康那里的结婚习俗是怎么样的  
在安康男方家长第一次去女方家带什么礼物?是不是烟酒糖茶?不知道当地习俗,求大神解决,或者结过婚的  
这个主要可能你要去的女方家是在城镇还是农村如果是城镇的话烟酒糖茶什么的就可以如果是农村就比较麻烦讲究也不大相同你可以试着问问女方本人  
安康结婚习俗:陕西安康地区的婚俗  
我知道的不多,给你一点点提示:  
现在一般的家庭都比较开明,只要你们彼此喜欢,别的都不计较。但一般的还是要注意,比如,即使自谈的,也要有个介绍人意思性的上门提个亲{带上四样礼物};如果女方家庭不喜欢你{当然只要是不放心女儿远嫁外地}。就会表现出来,如果不排斥,就会有女孩的姊妹兄弟,父亲。上你家去看看地方啊,和你父母见个面啊{这代表有点谱了}。离开的时候,男方的父母要给女孩礼物{比如项链,手链之类的},代表男方父母也乐意这门亲事。  
接下来······如果不是太远,又彼此家庭都同意,就要由男方看日子请介绍人安排通知订婚{我们本地就这样,距离远就不知道了,不管怎么样,你应该是要和女方父母商量,看他们的意思}。如果订婚,都在男方家,定完婚彼此就要改口称呼对方的父母为“爸,妈”。而且当天去参加订婚的娘家人男方家都要给准备礼物,再顺延下来,顺利的话,就该谈结婚了。  
我们本地就这样了。  
六、安康传统结婚习俗之赘婿  
安康“婿”婚俗是流传于陕西省传统民间习俗,主要流行于陕南地区。  
背景介绍  
赘婿,又称“入赘”,安康和陕南俗称“上门女婿”、“招女婿”、“上门汉”,有些地方俗称为“倒插门”。  
旧时中国人的婚姻形式,一般是女子“出嫁”男家,成为男方家庭成员,所生子女冠男方姓氏。与此同时,也存在男子嫁到女家并成为女家一员的婚姻形式,所生子女则冠女家姓氏。这种“从妻居”的婚姻姓氏称为“赘婚”。“赘婚”关系中的男子称为“赘婿”。  
发展历史  
“赘婚”习俗,全国各地都有,但在安康和陕南秦巴山区较盛。笔者曾深入安康和陕南各县区乡间做过田野调查,在安康和陕南“赘婚”主要是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种是“招夫养老”,女方膝下无儿,只有一女,招婿男到女家定居,成为女方家中的一员,并赡养女家老人,所生子女随女家姓氏。或随妻居后,改性女方姓氏。第二种,也有的是膝下多女无子,较大的女儿出嫁后,待最小一女到婚龄年时,招婿上门,赡养父母。第三种是“招夫养子”。女的丈夫亡故,即寡妇,留下一些儿女,孩子尚小,家里失去劳力,生活困难,招婿上门,抚养儿女。这种婚姻,往往婚后没有夫妻感情,或孩子稍大懂事脱离夫妇关系,所以民谚有:“上门汉,二年半,娃娃长大你滚蛋”。第四种是“招夫养夫”。旧时封建包办婚姻,丈夫是痴呆、傻瓜、瘫子或病婆老而无依,无法生活,经公婆、丈夫和媳妇商议同意,再招一婿上门,承担原来丈夫的生活和供养公婆,养老送终,有子女的也负责抚养。这种婚姻叫“招夫养夫”。实际是“一妻二夫”制。这种上门女婿,绝大部分家庭难处,所以俗谚有:“招女婿,玩把戏,三天两早起”。第五种是“招婿继业”,女家比较富裕,有一定家产,膝下有女无儿,旧社会女子不能继承财产,招一婿顶儿,继承财产,延续香火。  
这种“从妻居”的“赘婿婚”,大多是因女方家中有女无男,家中有一定财产,招婿是为生孙以继承家业。也有因钟爱女儿不愿其出嫁,招婿奉养父母,管理产业。从男方说,一种是家贫无力为子娶妻,借此为子成家;一种是贪图女方富豪,将子入赘女家。这种贫而多子和富而有女的家庭存在,便是“赘婿婚”依存的土壤。“赘婚”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从妻居”古风的遗留和发展,它发生在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个体婚过渡的时期。这种婚姻形式从其产生起就合理地存在于社会中,并一直相沿至今。  
(二)  
赘婿的起源和我国古代的赘婿。所谓“赘婿”,按“释名”上解释“赘”,属也:“横生一肉附着体也”。竟把赘婿比作附属人体的肉瘤子。按《说文》释:“以物质钱曰赘”,更把赘婿比作抵押品。从以上两种解释中可以看出赘婿在我国古代的地位是极低下的,被人看不起的,受到社会的歧视。  
说到“赘婿”的起源,多数学者认为“赘婿”婚俗起源于战国时代。商鞅变法时,曾以法律形式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为齐之赘婿”,《汉书·贾谊传》引《陈政事疏》:“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此皆最早记载“赘婿”婚俗的文字,时间上限不逾战国。亦可见其产生原因植根于当时经济制度的变更,是一种促进户数、人口增长和调节劳力资源的积极措施。颜师古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生在妻家,如犹人身体之疣赘,非应所有也。一说,赘,质也。家贫无有聘材,以身为质也”。王先谦补注引钱大昕曰:“如淳云:‘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名曰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然则赘子犹今之典身,立有年限,取赎者,去奴婢仅一间耳……其赘不赎,主家以女匹之,则谓之赘婿,故当时贱之”。赘婿的社会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但当时各国的情况也不完全一样,齐国的“赘婿”性质就有异于其他各国。  
秦始皇时期,朝廷不仅贱视赘婿,而且将“赘婿”列入“七科谪”之一,颇遭世人歧视,勒令他们与罪犯一起去戍边或服苦役。《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着这样一件史事: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巡视会稽,对当时婚俗中多是男到女家入赘的现象大为不满,认为这种婚俗必须铲除,因此在会稽山石刻中留下这么一段话:“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诚。夫为寄,杀之无罪。”在秦始皇眼里,赘婿是公猪,是制造“淫佚”、“不贞”的罪魁祸首,应该杀之,由此可见秦朝赘婿地位之低下。汉代沿用其制,也很轻视赘婿。《汉书·严助传》说:“间者,数年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当时,淮南一带的贫苦百姓就是出卖“赘子”来活命的。出卖的“赘子”,三年不能赎,便为奴婢,只能接受主子赐予的女子为妻。这种已婚的“赘子”,即成为“赘婿”。汉武帝时期,在远征匈奴和大宛的战争中,曾多次谪发赘婿同罪犯一起去充军作战和开发边疆。  
唐宋两代更是把赘婿称作“疣赘”,社会认为他们是多余的。但其内容稍有变化,性质和以前相比也略有不同。《旧唐书·室书传》曰:“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归。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务,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宋代的入赘婿变成了“赘婚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赘婿有改为妻姓与不改为妻姓两种形式。这种婚俗的赘婿不存在“以身质于女家”的买卖契约关系,因此,在家庭中较少受到歧视。而且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自愿入赘的男子,并进而形成了一方风俗。宋范政明《岳阳风土记》载:“湖湘之民,生男往往作赘,生女反招赘舍居。然男子为其妇家承门户,不惮劳苦,无复怨悔”。《稗史汇编》:“冯布小时有才干,赘于孙氏,其外父(妻父)有烦恼事辄曰:‘俾布代之’”。当然,这只属于个别情况,总的来说,唐宋时期赘婿仍被世人所轻视。  
元代分赘婿为四等,徐元瑞《史学指南·婚姻门》上说:“赘婿,今有四等焉:一曰养老,谓终于妻家聚活者。二曰年限,谓约以年限,与妇归宗者。三曰出舍,谓与妻析居者。四曰归宗,谓年限已满,或妻亡,并离异归宗者”。元代《通制条格》规定:“只有一子者不许出赘,若贫家只有一子,立年限出舍者听”。  
明代,《户律》附例将赘婿分为两种:“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前一种称为“养老婿”,后一种则称之为“出舍婿”。  
明清两代,男到女家入赘比过去更为流行,有许多地方的民间无儿户,一概“以子为婿”,名曰“养老”。这时的赘婿,可以继承宗祧,组织家庭,接收产业,但不可有自己的姓氏。清代法律规定:“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只有一子者不许出赘。其招婿养老者,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产均分”。清代更有不少很有才华的青年被人招为女婿。如大学者洪亮吉人赘于武进趙氏即是一例。  
(三)  
在我国古代,还存在另一种男子入赘的婚姻形式,称为“招夫”。“招夫”和赘婿形式相类,但性质不同,它特指入赘于寡妇之家或有丈夫之家(后者现在称“拉帮套”,多因丈夫无能力尽丈夫之责)。招夫源于汉武帝之姐馆陶公主,她因寡居,曾宠近董偃十余年,汉武帝不加责怪,反以主人翁呼偃。昭帝之姐安邑公主私通了丁外人,昭帝反公开明令丁外人侍奉公主。宋代袁采在《袁氏世范》中记载了宋时寡妇坐家招夫的习俗,称为“接脚夫”。元代周密《癸辛杂识》中记有“一村豪家为接脚婿”之语。明时王士晋《宗规》中说:“夫亡无招赘,无招夫养夫”。清朝邱炜萲说:“戚里早寡者,或不安于室,始也求牡,终且居鸠,率以招夫养子言为口实。”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寡妇聚夫是古代社会通行的招赘婚的一种形式,这种婚俗在传统中国的后期较为普遍。入赘的男子最初被称为“接脚夫”,又叫“接脚婿”、“接脚”等。沿至明清,寡妇聚夫,名称更多,“坐产招夫”、“坐山招夫”、“坐堂招夫”、“赘夫承业”、“招拐”、“孵床佬”、“垫房”等。寡妇招夫,一般来说,都是为了替前夫抚子养老扶孤,承当门户,入赘的男子须改从亡夫之姓。可知“接脚婿”的地位和其他“赘婿”一样,没有大的差别。老百姓的婚姻为世风所薰染,因家贫而入赘的男子更为世俗所鄙视。正因为如此,不少地方有“男不入赘,女不招婿”、“女不招赘”、“男以入赘为辱”的说法。在民国时期,甚至有“入赘女婿不是人,倒栽杨柳不生根”的谣谚。  
随着社会的进步,赘婿不再是穷富间抵押、买卖的关系,而常常是因为家中无子嗣,要解决传宗接代问题,或是解决劳动力问题,“赘婿”毕竟是符合社会需要的一种婚姻形式,有生存的土壤,仅管封建王朝的不平等的法律和人们世俗的种种偏见,但却无法扼杀它的客观存在。在我国古典名著《水浒》中,就述说了有个王姓酒店,店主因膝下无儿,又要继承店业,便招了李小二为婿。后李小二和林冲有段谈话就讲了这个问题。  
(四)  
从婚姻史的角度看,招赘婚应是原始社会“从妻居”婚俗的遗留和延续,同时又是“服役婚“的变种或延伸。所谓“服役婚”,是指男方在结婚之前或结婚之后,为妻家服一定时期的劳役,作为对妻家损失的补偿。在彝、瑶、傣、壮、纳西、布朗、普米、景颇、侗等少数民族都实行过“赘婚”。如瑶族、黎族男子的“上门”婚;壮族、傣族男子的“入寮”婚;畲族,自古以来有以婿为子的风尚;蒙古族,达斡尔族,入赘婚也较普遍;云南丽江摩梭人的“走婚”(摩梭语:阿夏婚);我因南方的彝、纳西、拉祜、布朗、景颇等少数民族都实行过“赘婿”。少数民族的这种“入赘婚”和汉族的“赘婚”不太一样,它只是原始母系社会“夫从妻居”制度的一种遗迹,这些地区经济不发达,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比较淡薄,男女婚嫁没有明显的界限,因此,赘婿不受社会歧视。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的旧封建传统,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保证男女婚姻自主、居住自由,政府还大力提倡和鼓励男到女家成婚落户,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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